生活日記-272009041517:05 2008.12.29 想做和該做有什麼不同 ? 想做的事 就是表示 心中有很多很想或期待可以做到的事 譬如 我最想做的事是和爸爸.媽媽一起去日本玩 該做的事 表示這件事情是應該做 不可以推諉 譬如 我每天該做的事是 自己收拾書包 檢查每天的功課是不是有帶回來? 每天我都應該做個好孩子 相關文章 學校生活日記(960502) 學校生活日記(960409) 生活日記-32 生活日記-31 生活日記-30 我要留言 生活日記-26 生活日記-28